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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[国内标准]汽车采暖性能试验方法 |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汽车。 2 引用标准 GB/T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3 术语 3.1 测温点 温度计或温度传感器的安装部位。 3.2 测温位置 驾驶员或乘客乘坐位置处,头、足部位的测温点。 4 性能要求 试验进行到40 min时,应达到以下要求; 4.1 驾驶员、副驾驶员足部温度不小于15℃。 4.2 乘客足部温度不小于12℃。 4.3 头部温度比足部温度低2~5℃。 5 测温位置的确定 5.1 根据试验车辆的种类,选定以下测温位置: a.驾驶员、副驾驶员的乘坐位置; b.紧靠车门的乘员乘坐位置(或者为紧靠车门前、后座椅的乘员乘坐位 置); c.最后一排座椅的最外侧两个乘员乘坐位置。 5.2 测温位置选定距客厢内壁100mm,足部测温点距地板上表面20mm、距 头部测温点508mm头部测温点在座椅上方635 mm、水平方向距头枕内侧250 m m(见图)。 5.3 其他测温位置,可自行确定。 6 试验方法 6.1 试验条件及试验车辆的准备 6.1.1 试验仪器 a.多点温度计,测量范围:-50~±50℃;最小刻度为0.5℃; b.风速风向仪,测量范围:1~10 m/s;最小刻度为0.5m/s。 6.1.2 试验应在晴天进行。试验环境温度:-25±3℃;风速不大于3m/s。 对汽车采暖性能有特殊要求,由供需双方商定。 6.1.3 试验开始前,发动机水温保持在80~85℃。 6.1.4 安装独立燃烧式暖风装置的汽车,在试验开始前10 min点燃暖风装置, 进行预热。 6.1.5 其余试验条件及试验车辆的准备按GB/T 12534的规定。 6.2 试验程序 6.2.1 当发动机水温达到6.1.3条规定的温度时,独立燃烧式暖风装置预热到 10min时,打开全部车门及车窗,使车室内温度与环境温度一致,并保持发动机 水温。 6.2.2 按6.2.1条进行到15 min后,全部乘员进入车内,关闭车门、车窗及通 风孔。 6.2.3 汽车用直接档(无直接档,用速比最接近:的档位),以40 km/h( 轿车以60 km/h)的稳定车速行驶时,起动全部采暖装置,并调到最大采暖位置, 试验即开始。 6.2.4 试验开始后,每隔5min测量、记录一次各测温点的温度。试验开始前 和试验结束后,备测量一次环境温度、风速及风向。试验总时间为40 min。 6.2.5 试验至少往、返各进行一次,试验结果取平均值。 6.2.6 试验结束后,做出各测温点的温度~时间变化曲线。 6.2.7 试验结果记入下表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附加说明: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。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 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朝晨。 |